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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不是户主的,是必须要出具户主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才能办理的,没有委托书不能办理。 补办户口本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居民的《居民户口...
户口簿丢失,不是户主补办,需要办事人的身份证、户主身份证和委托书。否则,不是户主不能补办。《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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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补领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立等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不是户主,拿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不能补办户口本。还需要户主的委托书。《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本丢失时,户主应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户口本丢失登记表》和《户口本丢失补领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进入警方核实环节,然后依法补办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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