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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有哪些特殊的类别可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3-01-11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7、和残疾人有关的征免增值税项目。 8、关于国有粮食企业的征免增值税项目等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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