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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运作困难,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公司,现在公司资不抵债。虽然是股东,但是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上具有独立性,股东可以以债主的名义起诉公司,让公司...
分情况看待。公司欠债的情况下股东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股东完成了自己的出资义务以后,公司在法律层面上是可以独立的承担债务的,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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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来负责。而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来负责。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降低股东的风险,没有这项制度前,一个人想创业,如果失败就可能赔上全部身家。有限责任意味着股东只要履行公司出资义务,无需承担公司经营中额外的财务风险。公司发生债务,以公司财产来赔偿,不能追究股东个人财产。 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权利,法律也允许特定条件下,追究股东个人财产。这种情形就是“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它有个形象的名字叫做“刺破公司面纱”。 实践中,对于一般公司而言,债权人想要刺破公司面纱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计的本身即是有限责任,而无限责任是例外情况。债权人需要证明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上存在双重混同。 但对于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债权人追偿时则无需证明,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欠款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来负责。而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来负责。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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