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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前三个月办理,也可根据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三个...
公民必须在居民身份证到期日的3个月前申报领取新证书,户籍登记机关必须在旧证书到期前向本人发行新证书。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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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一、最长提前三个月可以办理,建议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进行办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三、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可以,而且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三个月办理。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2、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已于被《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08)废止,但实践中公安机关补领身份证仍参照此细则执行。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1】身份证快到期了,在身份证到期之前3个月内可以申请换领身份证。【2】持证人应该到到户籍所在辖区公安户籍部门申请换领指纹身份证,应该交回原来的身份证。交验户口本,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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