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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否从遗嘱中排除遗产继承权?

2024-1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是自然人处分个人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以及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等行为。如果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即便遗嘱未将财产遗赠给父母,其效力仍然是无可置疑的。对于身患绝症、无法治愈的人来说,他们完全有权通过立下遗嘱的方式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妥善的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道德层面上,未能将遗产留给父母可能会招致非议,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对此类情况做出任何强制性的规定,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分配财产。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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