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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
为你解答像你朋友这种情况是否适用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这个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1年申请期是时效概念,可以适用中止、中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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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追诉时效的条件是:追诉时效内再次犯罪的,重新开始计算追诉时效,即中断追诉时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犯罪属于连续犯罪或者连续犯罪的,追诉时效从最后一次犯罪结束后计算。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时效中止是法定时效期限内因故暂时停止时效进行,停止原因消失后,停止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与停止后继续进行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以下条件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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