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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给你做出详细的相关法律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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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负责征收。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流动人口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即:一是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是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是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以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1、在原则上只要抚养子女到18周岁,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继续抚养子女,也不用支付抚养费。 2、不过如果在子女18周岁成年之后,尚在求学阶段,自己不具有独立生活的条件,同时父母又有能力继续抚养的,则还是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
孩子的抚养权只有法院有知情权,其它地方是不可能知道的,其它部门也不归人家管,只有双方父母离婚了才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当时签订了离婚协议,里面的条款应该有关于抚养权的协议,孩子判给谁都会写的清清楚楚,如果判给男方女方也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要是解决不让看还可以起诉剥夺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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