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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探望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
1、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3、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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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进入看守所当天,律师可以会见,判决生效前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会见。在此期间寄东西可以的,也能收到,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东西最好不要有扣子、皮带、之类的东西在上面,即使有干警都会剪掉再送给他的。另外你们还可以给他钱,在看守所内需要钱的,因为日常用品及要加菜都需要钱的,钱在里面很安全,是上在一个专门的存折里面,别人拿不到的。在看守所时家属要到判决刑生效后才能探视,探视完后剩余刑期超过3个月的就会送到监狱,在那里就按规定一个月能1-2次了。 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要根据具体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1、如果因刑事犯罪嫌疑被羁押在看守所,是不允许人犯与家人会见通信的。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不要光看法律的规定,要结合实践。要会见必须有特殊情况,经公安局长批准。 2、《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1、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3、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4、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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