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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2、你提问的房产证改名应该是属...
因你父亲名字并约定他份额为50%,这50%属于你父母共有。 你父亲已经去世,一半即25%为遗产。 你父亲无遗嘱,他的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他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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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和你父母三个人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三人的共同财产,其中会有你父亲的三分之一,再加上你父亲名下的其他财产,在你父亲百年之后都属于其遗产,你父亲生前未立遗嘱又未对其财产作其他特别约定的,由其继承人按继承继承。如果你奶奶后于你父亲去世,你奶奶和你及你母亲可以平均分割,你姑姑不具备继承你父亲遗产的资格。
首先,这两套房子都属于你父母的遗产?为什么有一处房子属于大女儿的名字?原则上讲已经在大女儿名下,除非有别的原因,否则这套房子就不能参与继承,所以需要说清楚 其二、代位继承和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样的权利 其三、对于父母留下的遗产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继承,不能协商,就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分割遗产 最后,对于属于大女儿名下的房子,被弟弟住着,且不搬走,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腾房 但是这里面的具体事宜还是需要来详细说明
根据你的描述,房产系你父母婚后买的,为婚后共同财产,双方个占有一半的产权。在你父亲去世后,就你父亲所占的一半产权,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由你爸爸的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那么,B作为你父亲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至于份额多少,需要知道你爸爸这边除了你,你母亲,B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继承人,如果没有的话,那么B所占的份额为1/3x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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