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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传真与扫描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合同签字传真或扫描是有效的,但要确定系本人签字并且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订立合同的表现形式。建议双方签订合同时最好当面签署,以防一方当事人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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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扫描合同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但其证明力低于合同原件的证明力。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书面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如果真的很难提交原件或原件,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和记录簿。但上述非原件材料不得直接作为事实识别的依据,需要提供其他证据。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从法律风险上说,仍建议采取书面原件的方式,以防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无法证明双方当时的合意,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合同签字传真或扫描有效。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故而通过传真扫描形式签订合同,是为法律承认并保护的一种方式。但应注意核实并留存相应证据,证明传真签字内容或传真号码系合同相对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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