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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女职工享受的产假98天,部分省市可以增加产假时间,但不得比国家规定的产假短。晚婚晚育的,可根据情况延长产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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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产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关于产假,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职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四天。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一,单胎顺产人员,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育者,每次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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