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关于减刑的规定是《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刑的具体规定为: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 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 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 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 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 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 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 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 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