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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罪辩护词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某某近亲属委托并经某某本人的同意,xx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
尊敬的审判员: 山西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aaa亲属的委托,特指派杨律师担任其一审诉讼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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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认罪辩护词提交后可以减刑,辩护词之中应当述说相应的事实和具体情况,无论公诉人如何坚持,都无法提供被告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而不能得逞和被告人不具备犯罪条件、机会和可能的证据。对于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本案危害后果十分轻微。做有益己方的阐述。
辩护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海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审判决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如下:一审判决认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符相勾结,采取虚报工程款、隐瞒已支付工程款的方法,实施了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首先,一审判决认定在结算工程款时承诺给符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计划表上签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关于是否承诺给符好处费、符是否为了得到好处费才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计划表上签章的问题,符的证言自相矛盾,的供述前后矛盾,并且两人的口供不一致,应当依法不予采信,一审判决违法采信证据,是错误的。比如:卷二第81页:符对梁送来的结算表看后无异议就在上面做意见并签名盖章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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