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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林地承包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这类土地的任何权利处分都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因此我国明确对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承包方案讨论通过后,应当及时公布。并根据林地的具体情况,组织公开程序,让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参与竞争,同时要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承包权。 5、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双方就对某事项达成一致,双方均应受其约束。因此,合同内容如何约定十分重要,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慎考量。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不续签书面文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1。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提醒,限期续签合同。2、通过通话录音、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明确各方对续签合同的意思,特别是对原承包合同中各方的信息、承包信息、承包期限、价格等关键信息。签订书面文件是各方最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承包合同关系的建立不仅仅依靠书面文件的签署作为唯一标准,承包物的实际占用和承包费用的实际支付可以作为确定承包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
应按原土地承包合同履行,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适当上调租金,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情势变更,要求适当上调租金。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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