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
货车超载是指货车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所造成的破坏和损害是令人难以容忍的,超载车辆除了可能会压坏公路路面外,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在通过T形路口时就要涉及两种信号灯即指挥灯信号和人行横道灯信号,具体应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和手势信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红灯、黄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但有两种特殊情况,开车通过T形路口的司机应该注意,一是T形路口设有绿色箭头灯时,一定要按照箭头所示方向行驶,箭头灯变为红色时,须在停止线里等候;二是在有人行横道灯的T形路口,机动车应按照人行横道灯指示行车,红灯亮时不准通过T形路口。因此,司机在通过T形路口时,要分清路口的指示灯信号,才能准确判断红灯时能否通过路口。那么,当有指挥灯信号的T形路口红灯亮时,不通过路口,等绿灯亮时再通过路口是否算违章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红灯亮时,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这里的“可以”,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行,也可以选择不通行,因为法规没有规定必须通行。比如像北京府右街内的那个T形路口,设置的是指挥灯信号,司机在红灯亮时,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的情况下,直行车可以通过T形路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450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