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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起哄闹事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妨碍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在预防和控制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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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价格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促进价格过高上涨,国家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发布涨价信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违法所得处以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整改,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在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构成犯罪。根据有关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的价格管理和市场经营规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将构成非法经营罪,最为严厉处罚。
瘟疫流行期间散布谣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定罪处罚。编造虚假危险、疫病、灾害、警察、在信息网络和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知道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和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和管制的严重后果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期间起哄闹事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以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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