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就会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
可以协商解决。但只能和起诉的原告协商,和法院协商是不可能的,是没有一点余地的,因为法院是根据原告的申请,作出的冻结裁定,没有原告的许可,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没有起诉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对方的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冻结。这叫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丈夫的债务被起诉是否会冻结妻子的账户取决于情况。如因个人债务被起诉,则不会冻结妻子的账户。如因夫妻共同债务被起诉,且法院判决男方未偿还财产,则由妻子偿还。如果妻子拒绝偿还,债权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会冻结妻子的账户,未经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冻结。
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帐户,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解冻,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否则就要等到冻结时间期满自然解冻(一般6个月,可以最多延迟3个约)。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3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4,803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