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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程序是: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2)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劳动能力等级计算赔偿额; (4)进行索赔...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工伤引起的生活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如下: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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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2)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二、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2)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工伤住院期间, 按照规定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一,在统筹地区就医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经批准同意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解决,具体如何解决,单位可以派员护理,也可以雇工护理,也可以和家属协商由家属护理,没有具体标准,可以协商解决,护理费,不是发给伤者本人的,是发给护理人员的,和伤者没有关系。
关于生活护理费的概念和计算公式生活护理系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而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或者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必在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的标准,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对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对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未作规定,因此可参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2、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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