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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司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因执行确定金钱...
1、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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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独立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独立享有权利或者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财产属于公司,不能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因此不能查封公司财产。但是,股东享有的公司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并以所得价偿还股东债务。《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认购的出资额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认购的股份负责。
不能查封个人财产,因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其个人财产与公司无关。《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他所持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抽逃资金行为,仅仅因为经营不善而负债,该债务与个人无关。
如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法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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