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住房保障作为履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融资和房源筹集机制,规范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扩大覆盖范围...
设区的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审核时,应当会同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买的保障性住房,购买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强制收购:(一)已另行购买或者通过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住房的;(二)全部家庭成员均迁出本地的;(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者抵押保障性住房的;(四)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保障对象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和结构或者造成住房毁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向本单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其租金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129人已浏览
1,0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