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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为教师提供医疗保障,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本市完善教师工资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
1、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可参考国人部发[2008]6号教师绩效工资标准; 2、该文件全文如下:事业单位从2008年5月起兑现绩效工资,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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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9元/小时提高到18.7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0.8元/小时提高到45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的具体规定是: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本科教师4500元。 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 3.课时工资。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这部分奖金金额,只占工资的10%左右。 5、特优津贴。 6、山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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