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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一、以出让也就是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办理过户; 二、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 三、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
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证之后可以过户给儿子。我国是不动产权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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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年近七十,想把我的房子留给儿子,想现在更成儿子的名.我有个女儿已去世,我现在之所以急着要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就是不想让女婿在我百年之后用"代位继承"的名义得到我的财产.但我又担心儿子和儿媳之间有变,导致我的财产遭到损失.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我让儿子儿媳给我写房款借条可不可以?若行请指点我有哪些注意事项1、找发票2、找卖家证明3、有牌照也可以呀
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房管局要求的申请材料,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过户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一般提交材料的情况包括(具体要看当地房管局的过户申请要求):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父母和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三)赠与;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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