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国家对农村选举工作做出调整,有些人会被取消竞选资格,而另外一些人将会被提拔重用。 二、农村村干部选举,国家将重点提拔重用3类人: 1、毕...
一、国家对农村选举工作做出调整,有些人会被取消竞选资格,而另外一些人将会被提拔重用。 二、农村村干部选举,国家将重点提拔重用3类人: 1、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事关农村稳定的大事,具有严格的程序。村两委换届必须先选举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书记。 1、报名参选。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一定文化知识。 2、选举准备。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二是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 3、确定候选人。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 4、召开选举大会。
确认选举无效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重新选举。确认当选无效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另行选举。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嘎查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嘎查村民有权向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苏木、乡、民族乡、镇或者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票上应盖“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4,139人已浏览
6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