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号 变更保全申请人(被保全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诉前保全没有裁定书,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复议前置行政裁定书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按照法律规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同时规定,当事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可见,保全裁定书一经作出并不存在因被保全人行使抗辩权而停止执行的问题,因此根据具体的情形保全裁定书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送达,也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时或者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后送达
民事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二审以及再审判决书,在送达签收之日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条规定:“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给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5人已浏览
740人已浏览
627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