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一般不需要退,因为这属于一方家长自愿做出的礼物,不需要退。但是,如果是彩礼性质的礼物,分手后需要返还,因为彩礼可以看作是有...
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亲戚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要回彩礼。
首先,彩礼中1万买了结婚用品,那就是共同财产了。其次,剩下三万给了女方父母,而你们已经结婚并且生活在一起,那么这三万彩礼就属于女方父母了,但是婚后女方父母又把钱给了女儿,这属于赠与,没有特别声明,这部分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再次,男方的做法没什么效力,因为不管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都要分割。最后,如果女方要提起离婚诉讼,就要看法官怎么审理判决了,如果确实双方感情破裂,最终还是会判决你们离婚并分割财产的。
父母给的见面礼,在离婚时一般应归该见面礼的给付对象所有,如果父母指定给男方或者女方中的一方的,归一方所有,如果指定是给双方的,归双方共同所有;如果见面礼金额过大的,可以视作彩礼,归女方所有,但符合法定情形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3人已浏览
834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7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