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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许可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三...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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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分为以下三类:(1)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2)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3)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行政法规,设立第(1)项、第(2)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设立第(3)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室备案。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你可以参考适用情况如下:具体如下:1、新闻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向当地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出版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当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获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3、教育拟从事教育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之前,必须经过教育互联网站前置审批部门(省教育信息中心)的批准。
国家和省、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情况依法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二)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者应予更正或补充的内容;(三)对依法不需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不予受理,并即时告知申请者,退回申请材料;(四)对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者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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