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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权调换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而取得新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人。因此,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
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后,一般都采取补偿款与优惠价安置相结合的办法,既一方面根据被拆迁人原有房屋的具体价值给付相应补偿款,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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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房屋的类型有很多,通常我们购买的房屋基本都是商品房,不过现在一些安置房的买卖也多了起来,但有些朋友,对于这两者间的区别却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就给大家普及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 1.房屋产权。 相对于商品来说,安置房在产权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许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产权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不少安置房还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会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手。商品房没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不过,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由于安置房的利润有限,不排除有一些建筑工程商为了增加利润很可能会偷工减料。相比安置房,商品房的质量普遍上比安置房的质量要高。 4.享受权利 相比其他的房屋类型,商品房的价格相对比较高,因此商品房的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对应的比较全面。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1、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且没有缴纳任何费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规定,征收人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原所有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态的一种转化,其价值的取得在于婚前,以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为基础,故安置房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予以分割。 2、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由于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使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之间形成了差价,该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的,那么一般这种情况仍不能改变安置房为原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以夫妻共同财产使原一方婚姻财产产生了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约定或者已经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和协商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安置房屋是补偿给被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变更,那么房屋是不会发生变更的。原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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