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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致人死亡主要责任不在我需要坐牢吗

2022-10-16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当由交警队做出事故认定,死亡一人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的。根据国家《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扩展资料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刑标准第一步,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无责或者次要责任,通常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被判刑。第二步,如果积极对事故损失进行赔付,求得受害者家属谅解,通常会被判处缓刑,或者监外执行。也不用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步,如果不能达成赔付协议。通常来说,致使一人死亡或者两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多人死亡、重伤的处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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