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
法人破产债权人的维权方式是:及时申报债权。 公司破产的,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何维权除司法救济外,合法有效的自立救济路子是很多的。笔者认为,就目前2平台的债权人来说,投资人 首先应当合法组织起来,选出能力强的、办事公平、高效的维权代表处理维权事物,依法有序、系统地维权,而不是乱哄哄地“你方唱罢我登场”; 其次,可以结合债权人的结构情况分层次选出或者委托维权代表。投资数额大的债权人单独维权,在维权方式、维权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和时间精力成本方面问题不大,中、小投资人则有一定的难度。对此,笔者建议:中、小投资人可以恰当方式(比如一个地区、一定数额)推选投资人代表; 第三,代表如何产生、怎么遴选才具有合法性的问题,其实并不难:一是毛遂自荐,二是推选,三是网路投票。无论哪种情况产生的维权代表,都需要经过全体债权人的确认,以确保代理权在法律上没有瑕疵。 第四,维权代表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和工作成本可以约定清楚,要防止债权人损失扩大。维权代表一旦合法产生,既可依法代表债权人行使权利也可以授权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有效代理,实现债权的途径和救济手段包括诉讼与非诉讼、商业协商等等,凡是有利于债权实现的合法方式都可以依法进行。届时,求偿效果肯定胜于单个维权,现在维权的散、乱、差的局面将会有根本改变,效果是可以期待的。
首先应及时申报债权。公司破产程序启动后,应当依法成立破产清算组,清算组对于公司债权人负有通知义务。债权人在接到清算组的通知后,应及时申报债权。如果清算组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股东虚假出资或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主张相关股东的清偿责任。
(1)及时申报债权。公司破产程序启动后,应当依法成立破产清算组,清算组对于公司债务人负有通知义务。债权人在接到清算组通知后,应及时申报债权。如果清算组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股东虚假出资或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主张相关股东的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