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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下发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甘公交【2010】275号 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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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 2、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
感谢致电甘肃载坤律师事务所。我们常年专注于交通事故、保险案件,是甘肃省内唯一专业化、团队化办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类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经行现场勘验,并做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同时,等病情稳定了建议申请伤残鉴定,一旦构成伤残,对方要支付伤残赔偿金。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陪护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每一项费用的计算,都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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