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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正名字、2出生日期,一般都要到县级公安户籍科办理,若你急用而派出所无法立即上报办理,你可以带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你们县公安局咨询办理,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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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已满十八周岁的人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签字的《姓名变更登记申请表》;(三)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民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审查核实。对符合法定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补齐;经审查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办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你认为公安机关拒绝办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公民最初的户籍登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的规定进行的。你认为你的姓名有误,是因为户口本填错了的缘故,需要更改,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进行。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变更户主一般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依据,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根据《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户主变更〕变更户主一般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一)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二)原户主户口迁出的;(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四)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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