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1-11-0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2006〕2号2006年7月26日公布实施)渎职案件滥用职权案件(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决定,处理无权决定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2、造成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在20万元以下,但间接经济损失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规定的特殊渎职罪主体要件,但涉嫌滥用职权前款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