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否能减刑或者假释要看他在监狱的表现,理论上最少不能少于5年,这是极限的情况了,还得有立功表现才可能,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很难达到的.表现一般的...
呵呵,可以申请一下,只是不会被审批而已,亲友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吸食毒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会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吸毒人员判刑的同时被处于强制戒毒的,如果服刑时间长于强制戒毒时间(两年),不会再强制戒毒。如果服刑时间短于强制戒毒时间,刑罚执行完毕后还要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相关法律规定: 《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经过强戒结识毒友,沾染恶习陋习,学会失败,今后更难戒掉了,所以离开涉毒圈子环境发展更好些,特别是离开后系统心瘾调整治疗更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