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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明确规定,但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不予受理,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
发生了交通事故未处理掉会影响驾驶证的审证。 因为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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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3、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车主会陪着打官司。4、结案时事故损失该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你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这要看你当时赔偿的约定,如果你们达成了一次性赔偿,那根据民事法一事不二陪的规定,你就没法在要求后续的赔偿了。如果你们没有达成一次性赔偿,那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再患疾病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那你还可以再次要求赔偿,其赔偿金额的比例和事故的责任认定成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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