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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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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费进行鉴定,要求法院对该车的损失做出认定并赔偿经济损失。二、车辆买卖不过户肇事责任谁来赔机动车出卖后,应当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车主,即所有权人的登记,不过现实中有些车辆买卖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甚至多次转手仍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也不缺人在。这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司机及新车主能够承担赔偿责任的,尚没有大问题,一旦这些人无力承担巨额赔偿的时候,就会涉及原车主。受害人要求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原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或连带责任的,将原车主列为共同被告。卖车不过户莫明其妙惹出一场索赔诉讼,A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爱车被撞后,虽然肇事车主赔偿了修车费,然而,被撞车的性能却大不如从前。车子如果此时要出售,买家知道车子遭受过损伤,肯定买不出价,也就是说车子贬值了,这贬值的损失谁来赔?可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来赔呢?在国外,保险公司会承担肇事车主的这笔贬值费。对于贬值费,肇事车主不能在支付赔偿金后再向保险公司追偿。目前,在保险公司名目繁多的各项保险险种里,并不包括车辆减值损失这项险。保险公司为何不为汽车的贬值损失买单?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补偿,它保护车辆的合理修复和正常的使用,而不是赔偿汽车发生的所有损失。贬值损失应该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责部分。那这笔损失是不是白白由受害者承担呢?事实上有救济渠道的。受损车主可以起诉到法院向肇事都索要贬值费,现在这类案件也越来越多,北京曾有法院判过一些案例,支持了车辆贬值费。车主上法院索要贬值费,可请求法院委托专业价格认证部门对该车的贬值费进行鉴定,要求法院对该车的损失做出认定并赔偿经济损失
按照你说的,应该是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事故的赔偿正常的是应该依照你受伤的情况及车辆损害的情况综合计算赔偿金额。如果修车的费用没有超过保险的赔偿限额的,保险赔付后司机就没有赔偿义务的。所谓的车辆贬值损失,目前我国法律是不保护的。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如果保险仅仅是支付了医药费、营养、误工费用的话,就要看你的伤是否能构成伤残等级了,依照你的描述,凭借个人经验,本人建议你去做个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如果是10级,就可以按照山西省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后,算10%。如果是九级可以算20%,8级是30%。这样算下来,十级能拿到3万元左右。而且你是受害人,不是责任人,算下来的是由两个车的司机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各承担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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