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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小区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二)住宅及公共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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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归属于城管部门。但是,具体的管辖机关,由本地区决定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综合管理法(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城市综合管理,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对城市、镇、街道基础功能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规范简称“城管”。本法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对行政辖区内一切人、事、物的管理。本法所称城市基础功能设施,是指维系城市正常运转须臾不可或缺的城市公共设施或共享设施。本法所称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公众可以自由到达或看到的地面空间和低空空间。提问者应该清楚,以上为征求意见稿,
1、综合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市政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建立并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政府投资和社会捐资建设的市政设施,按照职责由市或者城区(开发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接收管理。自筹资金建设的市政设施,由出资人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并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符合接收条件的,按照管理范围可由市或者城区(开发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接收管理和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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