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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
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改变,因为孩子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和孩子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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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的情况符合了抚养权变更的要求,那么应该如何要回抚养权呢?(一)首先,可以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如果征得对方同意,则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改变孩子的抚养关系。当然一般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小的。(二)如果对方不同意,但是有合理的理由,则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改变抚养关系。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关键的问题是要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小孩成长不利,如果小孩由你来抚养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所以收集双方抚养条件或者抚养能力变化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如果存在前文所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特殊情形时,胜诉率更高。但是一定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总的来说,离婚后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不能擅自变更。如果您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对方又不同意的话,建议您一定不要采取”抢孩子”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最好是在有经验的婚姻律师的指导下通过诉讼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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