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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伤情鉴定,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情况,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条(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性骨折伴有明显移位;(2)鼻损伤明显影响鼻的形状或功能。达到上述两种情况之一的,为轻伤。《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14岁以下或60岁以上的人;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伤害多人。
1、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部分损伤,单纯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二级,不涉及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要求警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可以单独申请发起民事诉讼。2、赔偿原则为,侵权人对于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应当予以给付。但是所有的赔偿主张必须,不能离开上述内容之中所描述过的“合理、必要、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否则侵权人有权依法拒绝支付。3、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自身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侵害人有权要求予以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1条司法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部分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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