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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的话,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
时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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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第一次不一定会判离婚的,在审判活动开始时会先进行调解,实践中很多因调解就没选择离婚了。所以,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
夫妻双方对以及离婚涉及的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是根据审理查明案件情况进行判决。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证据充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的确破裂,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予判决双方离婚。第一次不予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原告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在第一次判决书生效后提起离婚诉讼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法院仍然会根据查明案件情况进行判决,第二次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相对较大,并不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的确破裂,根本无法共同生活下去。
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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