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一、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目的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根据此规定,债务人在接到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应当在15日内清偿债务或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债务人书面异议的,即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去法律效力。但债务人在此期间既不清偿债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支付令取得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需要提醒的是,一些债权债务明确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形式索取。二、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急需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出,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须有当事人的申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法院出具生效判决书后,债务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和变价。;有权扣留和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收入;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出售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为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等相关机构通报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目前,失信者的法律规定了许多限制措施,这些严格的限制措施最终会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保护债权人的民事权益。
1、与借款人协商在工程借款中,借款人一般处于较强的地位,借款人较强的情况下,借款人一般积极与发包人、分包人、违法分包人等协商解决,以达成偿还协议为目标。借款人为了尽快得到工程费用,往往会做出很大的让步。如果不赔偿或者不赔偿的话,可以达成协议,但是即使如此,借款人也不一定会接受。大多数情况下,借款人希望达成的目的是不做如果能拖延的话就拖延。因此,在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不起作用。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实践中,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回收公司一直游离法律灰色地带,债权回收公司本身存在合法问题,其债权回收行为难以保证完全合法。找追债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好了,那么会很快的追回工程欠款;如果利用不好,反而将自己割伤。如果债权回收公司的行为情节不能把握,达到比较严重的程度,就有构成刑事犯罪的嫌疑,如非法拘留罪、恐吓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等。如果债权回收公司的行为构成犯罪,债权人作为债权回收公司的委托人,在刑事案件中是主谋,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主犯必须受到重大处罚。3、法律途径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方法安全可靠,但借款人为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人借用或依赖资质时,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选择该方法。如果欠款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有些借款人为了及时收回借款,不想通过的诉讼方式,选择非诉讼方式收回借款。从回避法律风险的角度来看,通过诉讼追究借款仍然是追究工程借款的最佳方法。即便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时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欠款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 二.怎样防范工程欠款纠纷 第一,在签订的建筑承发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的时限,以便于出现工程不能完工情形时及时行使工程拍卖权。第二,在建筑承包合同中,工程竣工交付时,应明确约定工程价格结算方法和结算时间,以免找审查员延长工程结算时间。第三,在目前的建筑行业,一般是先竣工,然后结算,而且竣工有期,结算无日。可见,竣工后6个月的优先权行使期限是对建筑企业的一个严峻的考验。对建筑企业而言,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结算给付工程价款或建设方有意拖延时日的话,一定要及时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避免因超过时限而丧失优先受偿权。第四,法律讲究证据,谁掌握证据,谁就拥有主动权。建筑企业在行使优先权的过程中,一定要留意各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特别要注意对发包方的任何承诺均要求其签字(盖章)认可,以免口说无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