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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各地的规定,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比如在四川,如果事故赔偿低于工伤待遇,则工伤保险给予补差。再比如浙江省的规定:“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
交通事故处理,按照当地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赔偿的计算依据以甘肃省平均工资等为计算标准。赔偿项目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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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险赔偿和工伤赔偿没有冲突,可以各办各的,一般先处理交通事故.但在认定伤残等级时,由于各有各的标准,二者有些小的差异。首先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在赔偿方面有些费用如医药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交通费如果肇事方赔了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或单位赔偿。除了以上费用,其他费用都可以要求双方(肇事方,公司)分别赔偿【简称“双重赔偿”】,如果和单位解除合同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赔偿标准不一样,建议打12333劳动咨询热线或直接去劳动局询问,你就清楚怎么算了。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赔偿的,也就是双赔。但是医疗费,误工期间工资等一次性支出项目不支持重复双赔。交通事故的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过劳费、看护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费、残疾补助费。死亡的情况下,有葬礼费、死亡赔偿金的障碍和死亡的情况下,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精神抚恤金等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一次工伤补助金、一次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如果是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双赔。 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还是有差别的,首先要去进行工伤认定争取工伤待遇,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级别鉴定,才能够确定工伤的赔偿金额。
1、如果鉴定为工伤,则属于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竞合的情形,工伤是差额赔偿或者补充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年12月28日[2006]行他字第1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因此,一般先按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补足。 2、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单位应该照常支付工资,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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