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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人将根据遗嘱或遗赠被继承;有遗留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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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书立遗嘱人:,男,岁,省县人,住县小区号。我今年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省县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平方米家具共有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元。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一、后妻现年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平方,存款中的元归后妻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平方由长子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平方由长女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子,女各执一份。立遗嘱人:(签名盖章)证明人:(签名盖章)(签名盖章)(签名盖章)年月日遗嘱
订立公证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4、批准出证。 5、公证书生效。 6、领取公证书。 【相关延伸】 问:立公证遗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立公证遗嘱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很多人认为遗嘱无效就可以不按遗嘱来划分遗产,但遗嘱是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部分无效的,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遗嘱全部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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