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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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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3、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4、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诉讼时效与证据是处理房屋买卖纠纷中很关键的两个方面,要是超过诉讼时效起诉,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要是提供的证据不足,则就很有可能败诉。所以购房者不仅仅要知道哪些可以成为证据,还要知道如何收集证据,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1、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出卖人责任被认定无效后,善意买受人应该返还给出卖人房屋使用费。 2、商品房毗邻城市交通干线,受超标噪声污染,购房人不能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3、房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未告知购房人所购房屋内铺设公共管道,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收取了买受人支付的大部分款项后,不能以房屋的工程价款需要优先支付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向房屋买受人交付房屋。 5、商品房预约合同(认购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尽义务导致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开发商负有办理权属证书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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