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申请复核后,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能加重申请人的责任。但复核申请的前提必须在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完成后,若责任人对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复核。复核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复核成功重新认定的,会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来重新划分责任,如果己方责任更重,则重新认定会加重其责任,如责任较轻或无责,则重新认定会会减轻责任或判定无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一)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二)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第七十八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发行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有异议的,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送达日起3天内书面审查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起事故的讨论以一次为限。
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然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