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关于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吗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案中的当事人在协议离婚一年后,起诉降低抚养费模式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用。协议离婚4年后,再次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用。原告数次主张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与物价的普遍上涨有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后,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原告:王X,女,生于1992年1月2日,北京XX中学学生,住XX区XX街X号院X楼X号。法定代理人:张XX,女,生于1963年1月6日,XX单位职工,住址同上,系原告之母。联系方式:被告:王XX,男,生于1963年7月8日,XX单位干部,单位地址:XX大街XX号。联系方式:案由:抚养费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根据现状,将原120元抚养费增加到合理水平;2、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事实与理由:原告父亲王XX与母亲张XX于1996年4月2日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中民终字第XX号调解书调解离婚,婚生女王小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20元,自1995年12月起给付。至起诉日,现实的生活水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被告还一直按每月120元的标准给付原告抚养费,这已经完全不能满足原告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费用。原告虽然多次与被告协商,但被告拒绝增加抚养费。故起诉至法院,恳请法院依法判决。此致 X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0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873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