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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不同的,法律规定生父生母都有抚养和监护子女的义务 抚养子女,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工作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
我概括一下你的三个问题: 1、借款问题是肯定要还的,您不还钱的对方有权到法院起诉 2、根据法律规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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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或者是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谈的或者是面谈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有:《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抚养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您,孩子随您一起生活,对方没有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在起诉中您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一般是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对方在别的地方居住满一年而且有居住登记信息证明材料的,向居住满一年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我进一步详谈。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孩子偏小是倾向于判给女方,不是一定,目前你和他谈了没有,这需要走诉讼途径,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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