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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先有股东会决议,然后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要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一般是需要2/3以上表决权股东签字。 公司法将其列入股东会特殊...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另依据该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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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无需备案,具体分析为以下几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说明 1、“发起人”是一个特定称谓,非等同于股东 发起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发起人”仅是一个特定称谓,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 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 如前所述,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而非“股东”。因此,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亦无需办理章程备案。 风险提示: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起名核准需要股东签名。公司申请核准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1、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名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制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证明; 3、其他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起名核准需要股东签名。公司申请核准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1、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名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制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证明; 3、其他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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