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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拿刀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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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他妹妹不点头,想拿回房子,是没什么希望的。房屋产权登记发生效力,依据法律规定,你妹妹有处分房子的权利。2、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你曾经承担过按揭贷款的话,那么这部分按揭贷款是可以要求你妹妹偿还的。如果证据确凿,返还财产应该问题不大。3、维修基金的问题,等同于按揭贷款,道理是一样的,关键问题是以谁的名义去办的,如果你是以你妹妹的名义去办的,虽然你能证明你出资,但是在法律上是代理行为,仍然视同为你妹妹交纳,你也不能追回。4、如果你妹妹和你就这套房子的权属发生争议,不是假如法院会把房子判给你妹妹,是一定会判给你妹妹的。这种情况下,只能要求她返还财产,如其无能力返还,也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协商变更产权登记的名字,改成你的名字,然后你给你妹妹一部分补偿,这样也是可以的。5、如果你妹妹无偿还能力,且坚决主张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不把房子给你,那么你可以要求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强制执行,要不就只能在其有能力时偿还债务。没其他的办法,这个案子比较难办。
在中国没有典当法律依据的,所以很难呗保护,但是什么不约定为质押,抵押或者买卖合同呢!效果是一样的啊,建议重新签订合同。
单纯拿刀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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