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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解散公司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公司继续存续会...
股份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一些呢,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的章程规定营业期限的届满了,那么这种时候是可以解散的。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了,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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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即必须停止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所有活动均必须限于清算的范围内。公司解散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在清算期间并不立即消灭,但公司已无权对外进行新的经营活动,实质上公司解散后由经营公司转变为清算公司,公司的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不再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如果公司超出清算范围继续经营业务,其经营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其次,公司应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织取代公司机关作为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1、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情形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之后应当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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