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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凭借户籍证明领取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
有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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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凭借户籍证明领取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可以。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需要带上以下证件:1、本人身份证;2、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中属于你的那一页);3、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主要是为了复印集体户口地址),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按照结婚登记的相关手续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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